生物医药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报告撰写规范及评分标准
(适用专业:制药工程、药学、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
实验报告作为每个实验最后的总结,是学生科研素质培养的重要手段,也是整个实验的完成情况、学生实验技能和数据处理能力的集中表现,是评定实验课成绩的最主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中心本科实验报告的规范管理,制定此撰写规范及评分标准。
(一)撰写规范
1.每个实验包含预习报告和实验报告两部分。撰写实验报告必须采用专用的《生物医药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报告》纸。
2. 为了实验报告的长期保存,报告的所有内容,包括图、表、文字等都必须用钢笔、签字笔等墨水笔撰写,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3. 一份独立完整的实验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以使他人在不参阅其他资料的情况下能够看懂报告中的所有内容。
(1)实验编号及题目。
(2)写实验报告日期,实验者专业、年级、班级、学号、姓名,合作者(两人以上一套设备时同组其余学生的姓名,原则上每组不超过三人)姓名等信息,不得缺漏。
(3)实验目的。内容与教材一致。
(4)仪器用具。注明所有实验仪器的名称,型号,测量范围及精度。
(5)实验原理。包括实验中采用的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实验方法,相关理论等。该部分不能用“见预习报告”、“略”、“见教材第几页”等字样说明后省略不写。由于出于教学目的,教材中的实验原理部分都写得比较多,写实验报告时不能照抄教材的内容,而必须在理解的基础上用精炼的语言对教材的内容加以总结和概括,有必要时可以补充一些教材上没有的内容。
(6)实验内容及步骤。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对于课本上已有详细说明的,可以写得简略一些;要求自己设计或安排实验步骤时,应写得尽可能详细。
(7)实验结果及数据处理。包括详细的数据处理过程及所有的实验测量结果。计算实验结果及不确定度,作出所有的图表,探讨经验公式等。处理时应详细写出计算步骤,并注意有效数字的正确修约。
(8)讨论及结论。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讨论,讨论影响实验改进方法,并完成教材中的思考题等。
(9)参考文献。如实验报告中用到原始记录以外的数据,或教材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就必须注明其来源或参考文献。
4.物理量与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变量用斜体表示,单位、化学元素用正体表示。
5.作图必须用墨水笔在坐标纸上手工绘制,不得采用没有格子的白纸,或用Origin、MathLab、CHEMCAD、Mathmatica 等专业数据处理软件处理后用计算机绘制,绘制时须标出横纵坐标轴的分格;不得采用Microsoft Excel 软件作图。
6.表格采用三线表。列表时尽可能将相关的数据,包括计算结果集中在同一张表格中,并将计算公式列在表格下方。
7.报告中所有的图、表、公式都必须以阿拉伯数字从1 开始顺序编号。
8.不论是一人独立完成实验还是多人合作完成实验,实验报告都必须独立完成,不得抄袭。若发现实验报告雷同,则该实验报告以零分记,并且不得重做实验。
9.若实验报告不符合上述规范,任课教师可视情况将报告退回给学生要求其重写。若重写后仍不合规范,将按不及格处理,不得再次重写。
(二)评分标准及批改规范
1.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评定。
2.实验报告内容完整,版面整洁,字迹工整,格式符合规范,条理清楚,图表符合规范,数据处理、不确定度分析(或误差分析)过程正确,讨论分析合理,思考题解答正确,报告通篇没有错误。可评为90以上。若出现少量不严重的错误,则评为85以上。
3.在90分的基础上,若能采用教材没有介绍的其它方法处理数据,或是计算教材中没有要求的物理量,或是自行查阅资料并补充教材中没有提及的理论等等,可认为学生撰写的实验报告已经“超越”了教材,应评为95-100分。
4.若报告内容不完整(如没有原理概述),版面混乱,字迹潦草难以阅读,格式不合规范,条理不清,图表、数据处理过程严重错误,则评为不及格。
5.其它情况在 60至85之间评分。
6.重写的实验报告成绩最高只能为65分,并视报告的具体情况逐级递减。
7.被确认抄袭的实验报告记为零分,且不得补做实验。
8.没有附教师签名的原始数据的报告记为零分
9.教师批改学生实验报告时须使用红笔,成绩、教师签名及批改日期应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每个学生实验报告册的封底“实验项目一览表”中登记每一个实验项目的分数,加总平均后在封面给出实验最终成绩。
10.实验报告的批改要及时、认真、仔细,不能只是简单的打“√”或“×”,实验报告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足的要实事求是地指出,给出明确的评语。
11.为了让学生了解实验报告完成情况,教师应及时就实验报告的评阅意见与学生进行沟通。
12.最后向学院提交实验报告时,要求每个学生的实验报告都装订成册,每个班级的实验报告要按照学生的学号排序。同时提交学生的实验成绩单,包含学生学号、姓名、最终实验成绩及是否上交实验报告册。
(三)本标准的解释权由成都学院药学与生物产业学院学院生物医药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