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我院实验中心、高等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单位对近期教学科研中产生的实验废液进行了统一回收集中保管,下一步将向龙泉驿区环保局报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转运和处置。
学校历来十分重视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成都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办法》、《成都大学实验室废液(废固)转运库准入规定》等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对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定期回收,统一保管,规范处置等各个环节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以此杜绝随意排放实验废物,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