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校级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2 10:05:37发布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点击率:

各学院(中心):

根据《成都大学校长办公会决定事项通知》(〔2015132号)文件精神,设立以下三个校级公共实验教学中心。

(一)    成都大学计算机公共实验教学中心,依托计算机学院设立,承担全校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任务。

(二)    成都大学工程训练公共实验教学中心,依托机械工程学院设立,承担全校工程实训课程教学任务。

(三)    成都大学物理与电子电工公共实验教学中心,依托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设立,承担全校大学物理、电子电工实验课程教学任务。

        校级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实行集中建设、专管专用、资源共享、全面开放的运行管理模式。各实验中心设主任1名,由分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按学校科级岗位进行聘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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