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确保元旦小长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消除事故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常规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所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实验室巡查力度,特别是针对冬季实验室内的用火及用电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及在插线板上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及时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切实整改,消除危险源,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请各教学单位在节日前对管辖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源、电源是否正常,各种气瓶是否安全并按规定放置,化学药品、试剂是否按规定妥善储存,贵重仪器是否按规定妥善存放,落实实验室管理责任。
3、节日期间开放的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落实到位,管理时间上不能出现空缺,要切实落实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安全措施,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4、请各教学单位将实验室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反馈学校相关部门,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确保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