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成都大学实验维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成大实设〔2015〕1号)、《成都大学校级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办法》(成大实设〔2015〕5号)、《成都大学实验室巡视制度(试行)》(成大实设〔2015〕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年度运行情况工作报告
请各学院(中心)认真梳理实验室的相关工作:包括实验室运行与管理、实验室开放、实验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以及实验维持经费使用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学院(中心)《2015年实验室年度运行情况工作报告》(见附件1)。
二、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开放申请
为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教学,促进学校实验室资源开放和共享,在各学院(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在2015年以多种形式进行了实验室开放,锻炼和提高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为继续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保证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中心)在原有实验室开放的基础上,总结开放经验,利用现有实验室资源,在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尝试对实验室进行更多形式的开放与共享。请各学院(中心)填报《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开放信息表》(见附件2)。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于2016年1月15日12:00前将《2015年实验室年度运行情况工作报告》、《2015-2016学年第2学期实验室开放信息表》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二办公楼C区C309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ys@cdu.edu.cn。
四、其它
请各学院(中心)将《2015年实验维持经费收支登记簿》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二办公楼C区C311办公室)(合并学院请将合并前学院的经费本交回)。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