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关于申报2017年实验维持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15:01:31发布人:点击率:

各学院(中心):

根据《成都大学实验维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成大实设【20151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中心)参照2017年实验室将开设的实验教学课程内容及实验室管理的具体情况,准备2017年度实验维持费年度预算的申报,填报《成都大学实验材料费年度预算申报表》(附件1)、《成都大学实验室废物预处置申报表》(附件2)、《成都大学特种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费预算申报表》(附件3),于20161217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术交流中心办公区C311),电子版发至邮箱357901305@qq.com (主题:XX学院实验维持费申报)

实验维持费预算申报是保障经费合理使用的重要依据,也是经费使用报账审核的基本内容,希望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筹划、按时报送,保障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联系人:梁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3

附件1:成都大学实验材料费年度预算申报表.xls

附件2:成都大学实验室废物预处置申报表.xls

附件3:成都大学特种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费预算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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