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了解和掌握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成都大学贵重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学校将对单价十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年度使用情况检查。具体检查事项如下:
一、 检查仪器设备范围:
2017年8月31日前上账的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二、 仪器设备使用时间范围: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上账时间未满一年按一年折算后统计)
三、 检查办法:
1、 学院(中心)自评:各学院(中心)填报《成都大学2016-2017学年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成都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2);
2、 学校抽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学院(中心)所填报的情况现场核查相关资料。
四、报送形式:
各学院(中心)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填写相关数据,并于11月20日之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一份)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学术交流中心C31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hui@cdu.edu.cn
联系人:黎老师 朱老师 乔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2
附件1:成都大学2016-2017学年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成都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