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川发〔2017〕2号)文件精神,设备处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成都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及《成都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并根据学院和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定完善,报学校批准发文。现请各部门、各学院结合实际工作,遵照文件要求完成成都大学大型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于2月28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术交流中心C3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hui@cdu.edu.cn,谢谢。
联系人:黎老师 乔老师
联系电话:84616592
注:1.收费标准表格见文件附件;
2.制定收费标准时请附标准制定依据;
3.部分设备已通过审核的收费标准维持原标准,按原标准填写。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