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成都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教发〔2009〕217号)和《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启动了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经学院评审推荐、学校审核,《纳米二氧化钛的制备、表征、改性及其对污染物的降解研究》等420个项目(详见附件1)立项,现予以公布。
为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按期完成并能取得实效,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各项目负责人要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工作。
2.校级孵化培育项目经费自筹,2018年11月底进行结题验收与评奖,不允许延期,对结题项目发放结题证书,对成果显著的项目择优推荐申报2019年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对立项的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给予经费资助。
3.项目结题验收必须具备显性的成果,成果形式至少包含论文、调查报告、专利(或著作权)、省级及以上奖励等形式之一。
4.请各学院根据立项情况,按照《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及时总结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成都大学教务处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成都大学2018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孵化项目立项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