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关于印发<2016 年“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公消〔2016〕85 号)、《四川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16〕555 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成都市2016年度“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消安委〔2016〕30 号)精神,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促进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开展系列火灾防控工作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牢固树立“隐患胜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的消防安全管理理念,着力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加强多形式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完善、配齐配足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提升“科技兴安”的消防防控能力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实力,坚决杜绝涉校涉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体性伤亡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主题和内容:
以“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共享平安校园”为主要内容,在全校开展消防五项“晒”活动,及安全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改,消防安全系列活动。
三、活动目的:
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自救能力,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活动和火灾防控工作时间:
1、消防安全月:11月1日至11月30日。
2、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五、工作和活动安排:
1、各二级单位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着力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增添措施、精准实施。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加经费投入、细化闭环管理,切实加强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
2、各二级单位要积极配合全校“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校园”主题活动,结合实际,认真开展“11.9”消防宣传系列活动,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示范校、消防安全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加强案例式、体验式教育,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通过互联网站、微信微博、小型消防运动会、消防安全讲座、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消防公益电影进社区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培训工作,将各二级单位管理人、消防安全员作为发动全校师生开展消防五项“晒”的主要实施者,围绕“为什么做,怎么做,遇到问题怎么处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培养活动的带头人,使师生普遍掌握“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简称“一懂三会”)知识。学校消防委组织师生代表参加成都市举行的2016年“119”消防安全宣传周的启动仪式和第六届成都高校消防运动会并在2016年11月15日在学校举办《成都大学第五届消防运动会》(详见附件)
3、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坚持对校园内商业网点、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和学生集中活动场所等人群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台帐建立、隐患消除等工作。通过排查治理,对是否畅通消防通道,疏通楼梯及安全出口;是否配齐配足、维护好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灯、疏散标示等消防设施;是否坚持了消防安全的巡查、巡防常规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预防的前面,源头治理深入落实到位。检查《每日巡查记录》是否落实,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说明情况并上报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同时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节点的火灾防控,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之中。
4、学校消防委要督促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特别加强对宿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检查整治,要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有效降低电器火灾风险和事故。
5、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动员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心和各学院安全部、各班安全委员等学生骨干积极组织校园消防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使广大师生员工明白消防安全“救护、逃生、扑灭初期火灾”的基本知识和常识,着力增强他们消防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1、由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此次活动,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各二级单位要紧紧围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防控工作全面顺利推进。要采用简报、校园专栏、网络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3、各二级单位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工作情况和信息,在专项活动期间,每月17日前及时上报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及典型工作经验,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设在保卫处消防科的消防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16119 邮箱:657823413@qq.com
附件1:2016年“119”消防宣传教育学习资料docx
附件2:第五届消防运动会比赛项目及规则.docx
附件3:第五届消防运动会报名表docx
成都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6年11月7日